甘肃通报四厅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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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10:20 金羊网-新快报 | ||||||||
兰州原副市长被开除党籍 新快报讯(耀文)6月23日上午,甘肃省纪委、省监察厅联合通报了去年以来查处的四起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并对兰州市副市长杨在溪、省财政厅副厅长郑卫民、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玉舜等3人开除党籍,并建议给予开除公职的处分,对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纪勋给予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据甘肃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王润康介绍,去年甘肃
杨在溪受贿近140万元杨在溪,1950年出生,1971年入党,1997年3月起任兰州市政府副市长,2000年到2004年期间,杨在溪利用主管城市建设工作之机,以答应帮助解决市场拆迁补偿、道路征地拆迁、解决银行贷款等事为由,收受兰州某民营企业、兰州某房地产公司等所送人民币131万元、美元4000元、港币5万元。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经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在溪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给予行政开除公职处分。鉴于杨在溪涉嫌受贿犯罪,此案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