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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走私团伙逃税2000万 两主犯获刑15年和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10:39 金羊网-新快报

  新货物伪装成旧货物进口,两主犯分别获刑15年和8年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广东普宁人李逸鹏及香港人蔡明威等15名走私分子,采取“旧瓶装新酒”的手法,将进口的新货物伪装成价格低很多的旧货物,联手走私逃税2000多万。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李逸鹏14年有期徒刑,蔡明威则获刑8年。团伙的成员分别被判1年半到13年不等的徒刑。2003年1月15日,广州海关缉私局
在广州市沙河沙太路一货运停车场,发现了两辆被丢弃的香港货柜车,柜内装有全新机械设备和零部件一批。经核定,上述货物价值人民币1394万元,而海关接到的报关单为总价仅21万港币的“旧打稿机”、“旧平面磨床”一批。二者价格相差70倍,偷逃关税达到230多万元。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隐藏在背后的商业瞒骗走私网络逐渐呈现出来。从2002年1月开始,这个团伙伪报品名、制作假单证、拆卸铭牌、洗单、洗货、运输、报关、发运全国各地,他们分工明确,环环相扣,形成了一条龙走私经营模式。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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