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走私团伙逃税2000万 两主犯获刑15年和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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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10:39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货物伪装成旧货物进口,两主犯分别获刑15年和8年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广东普宁人李逸鹏及香港人蔡明威等15名走私分子,采取“旧瓶装新酒”的手法,将进口的新货物伪装成价格低很多的旧货物,联手走私逃税2000多万。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李逸鹏14年有期徒刑,蔡明威则获刑8年。团伙的成员分别被判1年半到13年不等的徒刑。2003年1月15日,广州海关缉私局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