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跟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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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10:57 沈阳今报 | ||||||||
蒹葭 背景事件 连日来,我国华东、华中、华北等地出现持续高温天气,各地气象预报部门陆续发出高温预警信号。
应该说,近年来各地都对高温预警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分级高温预警信号发布也逐渐步入规范化、正常化,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高温天气本质上讲是一种灾害天气,不但会给自然万物的生长带来影响,更会给人类的社会生活和生命健康带来影响。因此,高温预警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传递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更重要的是为了防范、减少高温给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发展带来损害。预警只是手段,防范才是目的。 目前,大部分地区发布高温预警信号时,都会同时对公众给予防御指引,一些地方有关部门还会根据天气情况临时下发紧急通知,对防范工作提出要求。比如提醒市民注意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提醒有关单位弹性调配工作时间等。作为温情提示和文件要求,这样做确实能够起到一定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但是作用毕竟有限,离切实防范高温天气的危害还有很大的距离。 笔者认为,仅有高温预警、温情提示乃至紧急通知还不够,还应该有关爱救助的相关制度跟进,从制度层面上保证预防措施得以切实落实,从而将高温天气带来的潜在威胁降到最低程度。比如,应该加强立法,在天气温度达到某个警戒线或预警信号达到某一临界等级时,应该禁止户外施工作业或者采取轮班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或规定企业必须给员工配发劳动保护用品,或规定缺乏防暑降温设施的学校休学停课,或规定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如燃气、供电、化工等企业和车站、机场、码头、客运车辆、商场等公共聚集场所,以及油库、危险品仓库等场所)加强监督检查等。 笔者认为,目前通用的“高温预警机制”概念本身只表达了发布、提醒的内涵,十分不完整,也不够科学,应该用“高温预警与防范机制”这个概念来取而代之,将手段与目的有机结合在一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