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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从艾滋女生的凄切追问重新谈宽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11:03 南方周末

  作者:何三畏

  《南方人物周刊》近期报道一位感染艾滋病的在校女大学生,人们被这样的悲剧震动:一个陶醉在爱情中的22岁的女生;一个学业优秀到给学校外语系出国培训上课的大二学生;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一个思想正统的预备党员。这样一个孩子,突然被告知,从她的异国男友那里感染了艾滋病。

  现在追问责任是没有意义的,也是冷酷的。谁还有心情去谴责这个如此不幸的姑娘在短暂的幸福时光中没有保护好自己呢?可是,事实看来,环境正准备把所有的苦果让她一个人承担。或者具体地说,她的母校的处置方式,等于是告诉她,你应该自作自受,遇到了就该当你倒霉。当这位女生正以超人的毅力,一边压抑内心万劫不复的绝望,一边不可遏制地想念把她拖入黑暗深渊而一去不复返的男友,同时尽量正常地生活在校园,可是,她的母校,尽管也同情她,也爱护她,但终归是温和地把她逐出了校门。

  即便这样,这位“最有资格”选择自杀的女生并没有自杀,更没有像中国已有发生的事情那样,以这个恐怖的可传染绝症去报复无辜的他人,而是选择了勇敢。她避世隐居,同时,找一份自食其力的工作,想尽办法不让父母陷入悲痛,还一边为社会做义工。特别地,在经过一年的痛苦挣扎之后,她选择了公开自己的身份,她要通过自己告诉社会特别是告诉青年一些道理。

  也许应该说,她做这样的生存选择,要比选择死亡更需要意志和努力。我们每一个人,应该感觉到这是一种伟大的人格力量,应该为她鼓劲,给她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给她生的勇气和信心。

  应该说,通过这么多年的知识普及,以及今天的以人为本的观念正在主流社会运行,这位艾滋女生向往的“宽容”可以部分实现。对不起,当我写下“宽容”二字时,立刻觉得应该加上引号。因为,对一个绝望的病人,不存在“宽容”的问题。她现在没有受到尊重而是受到歧视,这是不应该的,社会倒是需要她的宽容———希望她不要恨社会的冷漠,帮助这个社会变得更加温暖。面对无情的世界,她还没有丧失对人间的爱。如果还有人认为就因为她无知的性行为就应该遭受死亡,以及应该遭受在流浪途中“不得好死”的惩罚,这更是需要该女生“宽容”的罪过。

  一个艾滋女生生活在校园里,到底是一个什么问题,立刻放逐是不是于法有据?如果不说人性化,不说“宽容不宽容”,按传染病法,对这种在一般接触情况下并不会传染的绝症患者,应该怎么处理?迫切需要拿出一个办法来。至少在一个社会的“人文据点”——大学里,应该好好考虑。我觉得这有两个方面的迫切性:第一,大学的艾滋女生也罢艾滋男生也罢,可能不止这一个,可能不止这一校,那么,大家都需要拿出一个“态度”;第二,这个态度,无论好坏,对社会都有示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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