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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农民意外伤害医药费纳入报销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11:35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王会永李黎)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顺义区针对群众反映的就医难、看病贵问题,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所有村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无相对直接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医药费首次纳入报销范围。

  按照整改措施的要求,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过程中,顺义区注重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就医权利,把没有加入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不享受优抚医疗减免、城
市低保医疗救助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并将城区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由原来的20家增加到31家,扩大参保人员的就医选择;对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提高到10%,并将器官移植费用和无相对直接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医药费纳入了报销范围。

  据介绍,顺义区已建立了200多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无论在城区还是农村,群众从家中步行15分钟即可找到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网络编辑: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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