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5年新增耕地近20万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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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15:24 新华网 | ||||||||
新华网太原6月25日电(记者王永霞、王昭)记者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山西自1999年实施新的《土地管理法》以来,各地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同时,大力开展造地改田,在确保全省耕地占补平衡的基础上,新增耕地面积达到19.7万亩。 近年来,山西省十分注重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建立了用地报批会审制度,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
在做到占补平衡的同时,山西省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5年共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和自筹资金11.3亿元,新造和改造耕地16.5万亩,确保了山西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2004年全省粮食总产量超过100亿公斤做出贡献。从2004年开始,山西省政府决定每年从全省土地出让金纯收益中拿出30%用于农业土地的开发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和基本农田的建设。 为逐步实现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的目标,山西省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的集聚利用效益。2004年,全省按照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撤销开发区36个,将能够恢复耕种的141公顷土地还给农民。在落实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各项政策措施的前提下,山西省贯彻“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积极稳妥地为经济结构调整、重点项目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完)(责任编辑:林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