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放社区医疗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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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15:38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6月25日电(穗宣、刘洁)广州将降低社区卫生机构的医保支付标准,同时与商业保险机构商洽,争取使社区卫生机构可以纳入商业保险范围,以吸引病人分流至社区医院。 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张立透露,根据广州市的计划,准备将普通病人分流至社区医疗机构,“小病、常见病到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疑难病症、重大手术再进大型医院。这样有利
为此,广州将在确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规定医保基金支付医疗项目和医保统筹金起付标准等方面进一步采取向社区卫生服务倾斜的政策。据悉,目前95%以上的社区医疗机构已纳入医保,现正与有关部门研究降低社区医疗机构的医保起付标准,提高大医院的起付标准。同时,针对大多商业保险机构指定在大医院就诊的情况,张立表示也将与商业保险机构协商,将社区医院也纳入商业保险支付范围。 此外,还将着力提高社区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增强市民对社区医院的认同感。同时,还要发展其“贴身、便利”的优势,如规定社区医疗机构要贴近居住区,市民们最多步行半小时就可抵达;推出贴心的服务,为有需要的病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家庭病床、家庭护理、家庭康复等服务;在居民自愿的基础上,为所有社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责任医生定期上门提供咨询指导。(完)(责任编辑:林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