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土地的使用权是怎样被莫名易主的(组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16:10 新华网 | ||||||||||||||||
CCTV.com消息(新闻30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在正常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土地部门申请办理。土地部门受理后,按照相关规定,仅当事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就有十几项。然而,成都市温江区国土资源局,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当事人的土地给改了名。 谢俊发:“我感觉特别奇怪,所有手续都在我这,这地怎么成了别人的,房产证也我这。” 记者来到成都市温江区国土资源局了解了事实的真相。 在成都市温江区国土资源局,记者看到一份土地变更登记受理须知。上面明确规定,变更土地使用权,必须向土地部门递交土地登记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股份制及有限公司要提供董事会决议及章程及地上房屋产权证等十几项手续。 这块被变更的《土地使用证》上所有人是谢俊发投资控股的一个公司的,委托书只是谢俊发以自然人身份写的,也没有加盖公司印章,应该说是无效文件,并且地上几千平米的房屋所有权也没有变更,按规定是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要卖地必须先卖房,不然房屋岂不是成了“空中楼阁”。而温江国土资源局在被委托人于秉良只递交委托书复印件、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就把这块价值600万元以上的土地使用权以130万元的价格变更为温江兴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 温江国土资源局众口一词就是“疏忽”,就是这个所谓的“疏忽”,导致谢俊发有房无地,兴城公司有地无房的状况已持续了近五年。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在这宗土地转让过程中,所有当事人均未在温江土地部门出现过,而是成都某经济区管委会的一个叫杨开强的工作人员一手操办的。 记者:这些手续(土地转让)都是经过你的手到国土资源局办的? 杨开强:“对,这个事是我过来的。” 记者:“为什么通过你?” 杨开强:“因为人特熟,真的。” 据杨开强介绍,于秉良托一个叫尹桂兰帮助卖地,而杨开强单位的一位副主任跟尹桂兰及买方兴城公司又都是熟人,这位领导知道杨开强跟土地部门熟,于是让杨开强找土地部门把这笔土地转让给搞定。就这样熟人托熟人,终于把这块地给改名换姓。 成都市温江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喻进:“这个东西(土地转让协议)是监察局他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盖章的(土地转让协议)是在我们财务档案中,没有(盖章的土地转让协议)是在地籍管理档案中。因为他本身是个复印件,目前没有查清的情况下,我也无法做出解释。” 记者了解到,除了多了一个公司印章,完全一样的两份土地转让协议复印件,在成都温江国土资源局档案部门根本没有原件存在,而且谁都不愿意说这个带印章的复印件到底从哪来的。 当地监察部门已经对这件事情进行调查,我们将继续关注事情的进展情况。 (责任编辑:常烨)(来源:央视国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