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名毒品犯罪分子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19:2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记者李京华)值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北京市各级法院日前对76件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案件进行了公开集中宣判,对101名毒品犯罪分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将禁毒“严打”专项斗争推向了高潮。 在这批毒品犯罪分子中,北京市无业人员田晓玲于2003年10月底至11月初,先后4次向他人汇款43万元购买毒品。当年11月13日,田晓玲伙同李为等人驾车从北京市至河北省保
此外,北京市无业人员王辉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大麻膏等多种毒品共680.98克,被判处无期徒刑;陕西农民何明以体内藏毒方法运输220克海洛因,被判处无期徒刑;陕西农民陈正锋、柯治宽以体内藏毒方法分别运输293克、281克海洛因,被判处无期徒刑;贵州农民郭燕以乘火车随身携带毒品方法运输187.9克海洛因,被判处无期徒刑。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的涉毒案件分析认为,当前毒品犯罪呈的特点包括: 涉毒罪犯通过各种手段和渠道获得国家管制精神类药品,并进行贩卖牟利;毒品配方获取途径简单,通过国际互联网将某些网上刊载的配方下载翻译便可,使某些毒品生产容易,成本低,导致毒品犯罪猖獗,为免受严厉刑事处罚,有些罪犯贩卖、运输毒品趋向少量多批次化。近期的案件中,一个罪犯涉及的毒品种类远不止一两种,涉毒案件的犯罪手段更加隐蔽,罪犯经常在幕后操纵,雇佣人员为其运输或贩卖毒品,且单线联系,一人负责整体犯罪活动中的一部分,使分工更加精细。有的罪犯在特制鞋内藏毒,有的甚至不惜冒生命危险一次吞食上百粒毒品体内藏毒,有的是勾结运输部门的工作人员逃避监管等等。 此外,由于国内自制毒品数量较少,国内绝大部分毒品均来源于境外,因此涉毒案件往往是境内外毒犯相互勾结,共同作案。涉案毒犯多数以贩养吸,既是贩毒者又是吸毒者。渉毒犯罪人员地域分布更加广泛,不再局限于边疆边境等地的云南、新疆等涉毒案件高发地区。其他省市犯有涉毒罪行的人员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相关专题:2005国际禁毒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