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村官赛法”奖轿车不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20:09 法制晚报

  据报道,近日本市房山区两委干部(村委会、居委会干部)法律知识竞赛在长阳镇举行,来自全区七个乡镇的乡村基层干部组成代表队参加角逐,选拔优胜者参加全市总决赛。今年10月,北京市18个区县将参加全市大赛,届时冠军队将奖励一辆轿车。

  “村官”和“小巷总理”们是首都最基层的干部,他们法律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一个地区的法治环境的好坏,所以,有关部门通过举行“村官赛法”这
样的活动来促使基层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工作水平,这样的创意值得提倡,给予获胜者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也无可厚非。但是,给冠军队重奖轿车,我觉得不妥。

  因为,这项比赛比的仅仅是村官们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获得冠军只能说明参赛者记忆力好、“应赛能力”强,说透了只是“纸上谈兵”。在实际工作中,懂法未必守法的事儿我们见得太多,所以法律知识竞赛拿了冠军也不一定就是工作做得最好的。

  笔者认为,就算“村官赛法”真要重奖一辆轿车,那也应该以实际工作中执行法律法规的成绩为依据。

  作者:吴应海


新浪强力推荐:【滚动新闻实时看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