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6毒贩昨日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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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01:35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记者田雨杨维汉)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由最高法院近日核准死刑的3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的丁广庆等6名毒贩,24日分别在当地被执行死刑。 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对毒品犯罪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充分运用刑罚武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毒品犯罪分子,有效遏制毒品犯罪活动,将禁毒人民战争推向前进。
丁广庆为上海市无业人员。2001年下半年至2002年1月,丁广庆伙同他人两次购买、运输海洛因共计55.65千克。 邹福元、罗备战为湖南省人。2002年8月至2003年7月,邹福元、罗备战伙同刘发元(在逃)等人走私、运输、贩卖海洛因共计9456克。 张子文、张本昌、李分连均为安徽省临泉县人,被告人刘刚为河南省新蔡县人。2003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张子文、张本昌、李分连伙同邱何水(另案处理)共同购买海洛因21.1千克。10月26日,刘刚将邱何水单独购买的1.2千克海洛因从云南澜沧县运往昆明市途中被查获。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审理,以贩卖毒品罪核准张子文、张本昌死刑,以运输毒品罪核准被告人刘刚死刑。李分连改判死缓。(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