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第一贪”一审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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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04:52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杭州6月25日电浙江省温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浙江第一贪”余小唐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余小唐犯贪污罪贪污公共财物6000余万元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追缴一切非法所得。据称,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浙江省最大的一起贪污案。 被告人余小唐今年57岁,原系温州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温州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余小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假出资、虚假转让股权、以他人名义为自己增加股权等不法手段,侵吞公共财物600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余小唐侵吞的公共财物尚未挥霍等具体情节,对其可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 余小唐对一审判决不服,表示要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