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民航总局决定采取八措施支持海南航权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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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07:49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哲)记者日前从民航总局和海南开放航权试点工作联合领导小组获悉,民航总局已决定采取八项措施,支持海南航权开放。 一、日前,有关方面对解决海南往返东南亚、日韩和欧洲方向的国际航路调整问题达成了共识,基本实现了海南“北面开放、南面开口”的航路调整目标。协调达成的具体方案,正在按程序报批,民航总局将跟踪落实。
二、民航总局将制定对飞往海南的国内外航空公司25吨以下小型飞机的航路费收费标准,并发布新的政策。 三、民航总局在批准新的国际航线时,将考虑实施第五航权和中途分程权,安排经停海南。 四、民航总局在研究我国民航快运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作时,把海南开放航权试点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五、民航总局将把引进低成本航空公司的试点工作放在海南开展。 六、民航总局在研究出台新优惠政策时,先在海南试行。 七、民航总局继续在双边航空会谈、多边合作等国际民航活动中积极推介海南,利用中途分程权和第五航权政策,积极开拓海南国际客货源市场。 八、民航总局将对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和三亚凤凰国际机场的安全、通讯、导航等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适当给予资金支持。 作者:王哲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