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从源头预防治理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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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07:5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邱大军通讯员陈家扬)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国有企业监管体制等重点工作的改革,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从1999年开始,我省就成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对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共分六批取消、下放和划转行政审批事项409项。省政府还取消了政府部
我省还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办事“一站式”和“窗口式”服务制,推行电子政务、联合审批、社会听证和专家审查等制度,简化办事内容和办事程序,使行政审批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先后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建账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行“各家开票、一家收款”、“以票管费、以票管罚”等多项改革措施。全面推行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改革,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制度。 省政府还先后出台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等,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同时,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定所有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供应商或用款单位,实行资金“直达”制度。目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已在省本级50个部门77个单位试行。 在干部人事制度方面,不断完善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的做法,全面推行试用期制、交流回避制、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等,致力于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并建立由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干部考察评价制度、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等。通过改革,省级党政机构精简了18%,行政编制精简了31.8%。 作者:邱大军 陈家扬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