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委承诺: 高校招生全程阳光录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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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09:07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 昨日,从省招委获悉,今年江苏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共分七个批次进行:①提前批录取院校。 ②普通类第一批本科院校。③普通类第二批本科院校。④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⑤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⑥普通类第一批高职(专科)院校。⑦普通类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
其中,第一阶段的录取工作于7月7日开始,7月23日结束。 第二阶段的录取工作于8月3日开始,8月17日结束。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5门科目统考成绩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中,由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并根据其预先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可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总分,或按语文、数学、外语和专业选科4门总分,或按5门科目总分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进行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招委承诺,整个录取期间,将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政策,实施“阳光工程”,践行省教育厅向社会作出的“不在政策之外降低一分,不在政策之外特批一人”的承诺,严守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坚持录取的规范程序,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全过程的监督。(小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