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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薪阶层租房更合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10:10 解放日报

  本报讯 (实习生 杨文俊记者郑红)“宜租则租,宜买则买。”著名经济学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刘福垣昨天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中国发展研究院共同主办的中国房地产未来趋势高层研讨会上表示,购买住房并非工薪阶层唯一选择,租赁其实更为合理。

  刘福垣对住宅产业的定位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住宅产业的结构需要调整,
目前房地产商造的许多房子,一般工薪阶层买不起也不该买。按照目前我国恩格尔系数的水平,如果工薪阶层每月拿出30%以上收入作为购房支出,必定会影响到其他消费,对个人和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来说都是不利的。

  房地产业未来发展趋势是与会专家关注的焦点。刘福垣认为,随着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到2020年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每年至少有2800万农民将进入城市定居。如此一来,城市里人多地少的矛盾就会进一步显现。要保证这些未来新产业工人的农民在城里安居乐业,每年投资在住房建设上的资金至少要5亿至6亿元,因此,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道路还会继续延伸。

  但未来住房产业必须在供给结构上下功夫。刘福垣提出按照城市居民收入的不同来划分市场结构,收入高且稳定的人可以买房,工薪阶层则应该量力而行,不一定非得贷款买房,因为租房的经济负担比较轻,更适合一般收入者,尤其是年薪不足10万的工薪家庭。而针对失业和低收入人群,政府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制度补助一些,让他们也能够租房。刘福垣表示,房屋租赁的优点在于发挥了住房的双重属性———对工薪阶层来说是消费品,他们要支付房租;对政府来说则是收入来源,可以通过它来收取租金。

  那么住房的社会保障资金从何而来?刘福垣表示可以从土地批租中想办法。根据目前的土地批租制度,房产商要一次性支付70年的租赁费,通常房产商会把这些费用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如果把一次性支付改成“谁使用谁支付”,房产商只支付开发阶段的租赁费,房屋出售后,由房屋购买者自己按年支付土地租赁费用,政府就可把这笔收入归入社会保障体系,用来补助失业和低收入人群的租房费用。他认为此举有助于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增加社会和谐度,“构建和谐社会与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密切相关。保障度决定了和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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