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基数下月调整 月缴存上限增至85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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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10:1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奕)来自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消息,本市自7月1日起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将从原先的776元提高到854元。 据了解,根据本市市民月平均收入情况的变化,上海每年调整一次公积金缴存基数。下月起,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由2003年的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04年的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本人和
根据有关计算办法,税前月收入超过5542元的市民将从本次调整中受惠。而税前月收入超过6100元的市民,每月以854元的上限缴纳公积金,一年的缴纳额度达到10248元。 为保障低收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仍为64元。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表示,今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年度验证制度将取消。市民可以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查询有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