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立法机关再次对《公证法》草案进行审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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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10:22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刘轶瑶):26日开幕的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再次对《公证法》草案进行审议,该法将规范公证活动,保障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 据介绍,《公证法》草案对公证业务的范围、公证的法律效力以及公证机构的性质、公证员的上岗要求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根据初次审议的意见,此次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修改了公证机构的设立、提供虚假公证证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规定。
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依法定程序对合法、真实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予以证明的活动。中国自1982年起施行《公证暂行条例》,目前已设立公证机构3000多个。(来源:国际在线) 相关专题:人大常委会16次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