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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竟入股淫窝参与分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11:21 扬子晚报

  重庆巫山县官渡镇青年农民刘让红2003年在万州经营“旅社”时,与时为协警员的刘勇、魏某相识。通过魏的介绍,二刘又结识了万州区公安局治安民警邹某。有了民警、协警员这样“靠得住的朋友”,刘让红放心大胆做起“生意”来。据查,去年12月下旬至今年3月下旬,刘让红伙同刘勇、邹某、魏某,以万州区和平广场旁租赁的一单位职工宿舍为据点,组织多名妇女卖淫。卖淫妇女每接一次客要向他们交纳白天30元,人次、晚上35元,人次的“场地费”,几人则坐地分赃。今年5月14日,当地警方接到举报后迅速出动,将这一淫窝端掉
。(据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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