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杀手致人重伤 受害人欲讨公道处处碰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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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11:34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何国顺报道:黄州一市民晚上骑摩托车回家时,撞上马路上遗留的水泥墩,造成重伤事故。昨日,患者郑某在医院里刚刚做完脾脏切除手术,其家属董某悲哀地对记者说:现在治疗已花了3万多元,病人还没清醒过来,而且至今还没找到责任方。 据董某介绍,6月13日,其夫郑某骑摩托车回家,行至黄州大道时,被马路上遗留的水
昨日,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6米多宽的马路中间有一个水泥墩,水泥墩旁边有数不清的刹车痕迹,路边一种菜的菜农讲,这个墩不知害了多少车辆,如果还不搬走的话,以后还要出事的。 该路建设单位黄冈市市区拆迁指挥部一负责人称,该路是1999年他们发包出去建设的,路修好多年了,已交到黄冈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管理,路面造成的事故与他们无关。而黄冈市市政设施管理处一负责人称,该路路况太差,他们还未同承建单位履行验收接收手续,事故的发生找不上他们。 黄冈德铭律师事务所王律师称,作为一条已通车的道路,路面上遗留下的障碍物造成的交通事故,承建单位和管理单位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有义务保障道路的畅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