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展开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全市商场消防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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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11:46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南京市决定自6月起利用100天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商场、市场“百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这次治理的范围为容纳顾客人数50人以上的所有商场、市场(含集贸市场)。治理分为自查整改、执法查处2个步骤进行。要求商场、市场迅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资金,
市政府通知特别强调了对不重视消防的要严厉查处。商贸、人防等商场、市场的主管部门对单位在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自查职责、弄虚作假和拒绝整改的,要依法依纪给予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其他责任人员行政、纪律处分,并督促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公安机关对存在火灾隐患,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或在商场、市场内违章使用明火作业的,要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公安消防部门对缺乏消防水源的单位,要责令其增建消防水池,配备手抬泵等设备;对城市市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人民政府管辖区的商场、市场在营业期间堵塞通道、锁闭出口的,要予以处罚;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要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彭欣 赵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