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切实做好救灾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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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12:17 黑龙江日报 | ||||||||
民政部25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继续再接再厉切实做好当前各项救灾工作,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第一要务。 通知要求各地: 一要全面落实救灾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启动救灾预案
二要密切关注灾情发展趋势,及时转移危险地区群众。要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及时深入一线掌握灾情,及时做好灾害预警工作,及时传递灾害预警信息,预先转移安置危险地区群众,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三要严格汛期救灾值班制度,及时、准确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要求各地严格汛期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讯24小时畅通、确保灾害管理信息系统24小时开通、确保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24小时专人值班。要求各地灾害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内了解掌握灾情,及时汇总分析,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对于迟报、瞒报、漏报、虚报影响救灾工作及时开展、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责任。 四要抓紧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保证救灾物资调运渠道畅通。 五要深入了解灾区需求,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六要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公共减灾意识。 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提高救灾工作的组织、协作能力。 (新华社北京6月25日电) (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