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房屋交易将征营业税 房产信息网即将开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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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13:59 新华网甘肃频道 | ||||||||
6月23日,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与兰州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展开座谈,房地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如何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听取部分开发商的意见。并表示兰州市将出台新政对房地产市场作出指导。 新政已报市政府待批
房地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七部委的新政,兰州也正在制定符合市情的政策,已上报市政府待批。据悉,将出台的新政符合兰州市市情,不违背国家七部委新政的原则,符合兰州房地产的持续发展。比如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刚办产权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按七部委的政策将征收5.5%的营业税等此类问题,在兰州市的新政中都会解决。 兰州房地产基本健康 房地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兰州地处内陆地区,房地产业相对东部发达地区来说发展缓慢,个别投机性炒房行为只限于局部地区的商铺,在商品住宅中几乎没炒房行为,投资性购房只占5%。去年上海、杭州等地的商品房一开盘就被抢空,而兰州每年都有一些新的空置房产生,所以兰州房地产市场基本健康。 希望新政具备操作性 在座谈会上,不少开发商在表示响应国家新政的同时,也向政府提出自己的看法。要求政府抓紧推动兰州市房地产二级市场,并建议政府不要过分强求土地收益,增加土地投放量。同时以熟地形式向开发商挂牌或拍卖,建设拆迁小区解决拆迁问题。同时部分开发商还希望政府对当前市场的商品房成本进行核算,并要求信息透明,希望兰州市政府即将出台的新政具备可操作性。 房地产网站月底开通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为社会开放的房地产信息网也进入试运行阶段,预计在6月底正式开通。届时只要在兰州地区销售的商品房,市民都能在该网查询到其户型、房价,是商品房还是经济适用房,土地来源等各项资料。同时,房地产管理局也实行网上办公,不上网的楼盘将不能办理相关业务。同时,为刺激市场和方便市民购买商品房,计划在9月中旬举办2005年房交会。(记者 李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