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接访不力致严重后果的领导一律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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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0:28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南京电(王骏勇宁公宣)“今后凡出现不认真履行接访处理职责,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待信访群众的以及对信访群众诉求推诿、敷衍,致使矛盾激化等情况的,一律予以黄牌警告或诫勉谈话,全局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涉及领导干部的,一律予以免职。”这是23日,南京市公安局出台的《关于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责任追究规定》中的内容,作为南京市公安局制订的建设群众满意机关十二条举措之一,旨在严格信访责任追究制度,方便群众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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