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毒犯阜阳赴刑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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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0:43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6月24日上午,阜阳市中级法院法警依法将贩卖毒品犯张子文、张本昌和运输毒品犯刘刚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现年30岁的张子文和现年38岁的张本昌,均系临泉县瓦店镇农民。2003年9月,张子文从云南省昆明市返回老家后,与张本昌预谋贩卖毒品。同年10月期间,张子文、张本昌伙同邱何水(另案处理)等人,根据在昆明与毒品货主黄新生(另案处理)商定的条件,分3次将92万元的毒资交给黄新生指定的收款人,或汇往其指定的收款账户。黄新生收到毒资后,指挥他人将3批毒品运送至李分连(另案处理)在云南省耿马县的租
2003年10月26日,36岁的河南省新蔡县化庄乡农民刘刚伙同刘军峰(另案处理)等人,在云南省澜沧县某旅社将邱何水购买的4块海洛因毒品分装入机油桶内,于同年10月28日携该机油桶乘车去昆明市途中被警方查获,当场收缴海洛因毒品1200余克。 阜阳中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张子文、张本昌死刑,以运输毒品罪判处刘刚死刑,并剥夺3人政治权利终身。3罪犯不服判决,上诉至省高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刘稳梧) 作者:朱晓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