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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员砸伤顾客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0:43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因为口角之争,阮某竟抄起木凳将顾客砸伤。该案日前已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一审宣判。这起平常的案件因为是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今年开展局长接访之后所接待的第一起案件而备受社会关注。

  2004年9月30日下午2时许,合肥某高校学生小岳为了复印身份证和父亲一起来到合肥市三孝口附近某打字复印社。在复印时因为复印质量以及费用问题与复印社的服务员陈某发
生争执。此时,同是该复印社人员的阮某听到争吵的声音从楼上下来,加入与小岳父子的争吵,随后阮某顺手拿起旁边的一把木凳砸向小岳,造成小岳头部和右手损伤。后经鉴定,小岳头部损伤为轻微伤,右手损伤属轻伤。

  此案发生后,小岳父母多次前往公安机关要求追究肇事者的责任。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此案经公安部门调查后一直未有定论。2005年4月21日,小岳的父亲前往庐阳公安分局信访,恰巧省公安厅厅长崔亚东在该分局检查工作,在听完其叙述后,当即指示庐阳分局彻查该案。经过公安机关详查,事件有了突破性进展。今年5月,阮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经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法院接受公开审判。

  近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阮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卢剑 本报见习记者 何克难)

  作者:何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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