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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1日起10类食品无“证”将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3:04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6月26日讯(记者 甄真 通讯员 靳明义)今天从省质监局获悉,从7月1日起,我省将对10类食品实施无证查处。

  据了解,2003年下半年,国家质检总局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实行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自2005年7月1日起,凡上述食品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
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违者将按有关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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