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单位初步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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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3:04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6月26日讯(记者甄真)我市回收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单位的报名工作已于6月21日结束。根据《关于定点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的实施意见》规定,拟确定8家药店作为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的定点单位。从今天开始,这8家单位正式向社会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这8家药店是:位于市中区的济南市建联中药有限公司大纬二路分店、济南颐和天泉药业有限公司纬一路药店;历下区的济南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西门店、山东老百姓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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