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公安局出台“双十条”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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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4:02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利强)治安先治警,治警先治长。5月19日,《朔州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十条规定》和《朔州市公安机关从严治警“十不准”规定》同时出台。该市公安局开出这两张“药方”,为的是确保目前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健康”。去年朔州市公安局在行风评议中,由以前的全市倒数一跃到前茅,但值班脱岗,接出警不及时,消极怠工,执法随意等现象仍是群众反映的热点。本次出台的“双十条”规定,都是对领导干部和民警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也是规范领导干部和民警行为不可逾越的红线。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星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