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敲诈妻子情人夫妻一审均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5:2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郑州讯 妻子有了情人,丈夫发现后却认为找到了生财之道,和妻子一起频频敲诈对方。6月22日,荥阳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分别判处宋某、丁某夫妇有期徒刑各1年,缓刑1年。 去年10月,荥阳人宋某发现其妻丁某与李某有不正当关系后,与妻子一起找到李某,以告其“强奸”为由逼其拿10万元作精神补偿费。李某表示拿1万元了结此事,宋某和丁某拿
过了一个多月,宋某又让妻子丁某通知李某再给1万元,否则就告知李某的家人。李答应再给5000元,但一直未兑现。一天晚上,宋某和丁某在街上碰见李某,宋当众从李某口袋中掏走400元钱,还要李某把钱限期送到指定地点。 今年2月25日,丁某到指定地点拿钱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线索提供赵锡正闫志恒责任编辑:任远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