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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方面完善物权保护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6:42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综合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作为调整民事主体之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财产关系,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物权法草案经过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后,26日上午开始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次对这一重要的法律草案进行审议。

  物权保护增加了哪些规定?

  原物权法草案在物权保护一章规定得比较精炼。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有的常委会委员认为,有的问题规定得还不够明确,如通过哪些途径解决物权纠纷,保护物权的几种方式能否合并适用等;侵害物权的法律责任,除民事责任外,还应当增加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规定。

  据此,经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正在审议的草案增加了3个方面的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

  解、调解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草案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不适用诉讼时效。

  宅基地转让有何限制?

  再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经本集体同意,可以将建造的住房转让给本集体内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村民;住房转让时,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村民依照规定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会所、车库归谁所有?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会所、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共有。

  担保财产范围有多大?

  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物权法草案适当扩大了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

  按照这一规定,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飞行器可以抵押。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来拥有的动产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约定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公路、电网等收费权可以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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