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组审议物权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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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7:34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6日下午在分组审议物权法草案时认为,物权法是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着支架作用。制定好物权法,对明确物的归属,保护自然人、法人的物权,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等具有重大作用,建议充分吸收社会各方面意见,审议修改好这部重要的法律,并及早出台。
吴邦国委员长参加了分组审议。 本次常委会再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认真吸纳了常委会委员们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物权法当前亟待规范的现实问题,针对当前征地和拆迁中补偿不到位、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现象,作出了具体规定。对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否统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转让等重大问题作了规定,同时草案内容比过去表述得较为简明扼要、比较通俗。 不少委员还认为,草案增加了一些规定,明确国家维护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受法律保护等内容,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