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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在京举行 物权法草案进入三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8:09 东方网-文汇报

      吴邦国主持全会并参加分组审议

      据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 作为调整民事主体之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财产关系,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物权法草案经过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后,26日上午开始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次对这一重要的法律草案进行审议。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全体会议。

      在确定本次会
议的13项议程后,会议首先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康生就物权法草案修改情况所作的汇报。本次会议审议的法律草案,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研究修改:突出重点,解决物权法当前亟待规范的现实问题;对几个重大问题如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否统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转让等作出规定;对过去草案规定的内容尽可能表述得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坤仁、李重庵分别就再次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公证法草案修改情况所作的汇报。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就首次提请审议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

      据了解,常委会会议增加了全国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的人数,共有24名全国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

      

      据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6日下午在分组审议物权法草案时认为,物权法是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着支架作用。制定好物权法,对明确物的归属,保护自然人、法人的物权,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等具有重大作用,建议充分吸收社会各方面意见,审议修改好这部重要的法律,并及早出台。

      吴邦国委员长参加了分组审议。

      不少委员还认为,草案增加了一些规定,明确国家维护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受法律保护等内容,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一些委员还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一些委员还提出,这部法律调整的是财产关系,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建议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在这几次常委会审议的基础上,向全社会公布法律草案全文,通过各种途径向各地全国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有关部门及各方面人士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好这部法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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