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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要把握好尺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8:11 潇湘晨报

  对于《魔戒》节目真实反映吸毒人员戒毒过程的做法,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法律系教研室主任刘勇强调,制作类似节目必须先征得当事人同意,而且必须签署有关书面协议,否则肯定构成侵权。

  刘勇表示,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很难说《魔戒》是一档新闻节目,这样可能牵涉到对当事人的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侵犯,更可能对其家庭、社会关系造成负面影响;如果不经
过当事人同意而播出其戒毒的镜头、公开吸毒者的身份,肯定构成侵权。“如果双方签署有关书面协议,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吸毒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愿意接受曝光,那当然在法律上不存在这方面的侵权责任。”刘勇解释说,“当然,如果是宣传禁毒的公益节目一般也不会存在对公众权益的侵害,但是应该注意在节目中避免出现过于痛苦的戒毒过程和镜头……关键还是要把握好尺度。”

  本报记者 周 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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