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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3部法律规章最快本月底出台 佣金封顶为30%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8:23 新华网

  国家关于直销的3部法律规章,最快将于6月30日出台,并将于9月1日全面实施。

  即将出台的直销法规将不会对“单层次”还是“多层次”直销方式作出明确限定,而是通过奖金制度进行市场引导,直销佣金封顶30%。并且大幅提高了非法传销的违法成本,对违规企业最高罚款200万元。

  在四川省工商局23日召开的直销企业通气会上,一位官员透露,本月14日~17日,他参加了国家工商总局就3部法律规章(《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推销员培训管理办法》)的前两部条例举行的讨论会议。工商总局随后将报送稿递交了国务院法制办。

  直销产品限定5类

  这位官员介绍说,《直销管理条例》将严格企业的准入制度,按照“内外一致、严格资质、逐步开放”的原则,审查直销企业。其中,“内外一致”指的是,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准入上,将享受同等的待遇,“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有一个公平参与的机会。”

  但要获得这一平等竞争的机会似乎并不容易。因为,直销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是,企业注册资本金应达到人民币8000万元,同时还要缴纳人民币2000万元的保证金。

  但“进门”之后,获得牌照将没有太多阻碍,“一旦条例出台,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企业就可以申请并且拿到直销‘牌照’。”

  对于此前传闻将有10~30家企业会领到牌照的说法,该官员表示,新的法律将不会限制牌照的发放,但欲进入直销的企业递交材料的时间和详尽程度等,可能会影响到审查进程,从而阻碍阶段内参与直销企业的数量。

  该官员还透露,条例在直销企业的经营模式、从业人员和佣金等方面,也进行了限制:直销企业必须是“店铺+推销员”的经营模式,企业只能销售自己的产品。而用于直销的产品,则限定在保健食品、保健器材、化妆品、小型厨具和保洁用品5类。

  8类人员“禁入”佣金封顶30

  % 针对上世纪末“全民传销”带来的麻烦,此条例首次明确了推销员的从业要求,并将对推销员实行上岗培训、考核制度。

  据称,在中国从事直销的推销员将只能是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外籍人士禁止参加。同时,8类人员将“禁入”直销。这8类人员是:现役军人,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其他人员,医护人员,教职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配偶和子女,中国政府禁止的任何形式的邪教或非法组织成员,以及法律法规明令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上述官员表示,之前,在中国开展直销的企业,90%左右均采取多层次模式,薪酬比例大都在50%左右。在去年9月厦门会议披露的直销法规草案中曾提出,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佣金不得高于产品零售价格的25%,个别可适当放宽到30%。而此次提交国务院法制办的新法规规定,各种名义的收入不超过该推销员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所得销售收入总额的30%。

  “立法部门此次之所以敲定30%的上限,是因为这可以促使企业尽量减少直销层次,同时达到反暴利的监管目的。”该官员说,由此,原本被严令禁止的“团队计酬”已有松动迹象。在最新条例中,原本“不得采用团队计酬”的规定已改为“未经允许,不得采取团队计酬”,这预示着团队计酬有可能会在特定的、可监控的条件下被保留。

  另一方面,为了遏制直销行为朝非法传销方向的变异,此次《禁止传销条例》规定,违规企业的最高处罚金额将高达200万元。而在过去,工商部门在查处、取缔非法传销过程中,系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行政处罚,最高执行处罚金额为5万~20万元,仅为新规定的2.5%~10%。记者霍朗(责任编辑:熊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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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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