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要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雷雨天气要停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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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8:5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6月26日讯 (记者杨飞越) 夏季是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近日省安委会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查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落实整改;没有进行整改或者整改工作没有完成以及整改后未经验收合格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高温雷雨天气要停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省安委会要求,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技
运输烟花爆竹及其半成品、原材料,必须向公安机关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并办理相关手续,严禁超载、违规运输。运载车、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安全和运输规定的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悬挂显示“爆炸危险品”标志或信号。货物包装应当牢固、严密,烟花爆竹、半成品及原材料等不得混装。在公路上运输烟花爆竹及其半成品、原材料时,要使用厢式货车或用篷布盖严捆牢,并由经过培训的专人押运。 另外,我省还将按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储存的厂点、作坊等,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同时,妥善处置和转移已取缔、关闭厂点、作坊的药物、成品、半成品,确保处置和转移过程中的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