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底前南京所有污染企业需搬出南京主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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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8:55 龙虎网 |
【龙虎网讯】近日,由市经委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主城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送审稿)》分别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此文件对南京主城区污染企业搬迁定下最后期限。12年来192家企业搬离主城我市是全国大城市中率先开展污染企业搬迁、易地改造的城市之一。从1992年至2004年间,共有221家污染企业被列入南京市污染企业搬迁治理计划,其中,南京烟厂、南汽集团、720厂、金陵药业、五洲制冷集团等192家企业实施了污染搬迁治理,剩下29家尚未搬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工业企业的搬迁改造范围已经从明城墙内的老城区扩大到绕城公路以内的主城区;另外,过去的污染搬迁政策只针对国有企业,而随着企业改组改制的深入,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也成为新的搬迁政策的执行对象,因此,下一步需要搬迁的全部企业已远超过去计划中未搬迁的这29家企业。据市经委介绍,他们近日将会同环保、规划等部门对主城区企业进行普查梳理,列出需要搬迁的全部企业。2007年底前,所有污染企业搬出主城《关于进一步加快主城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送审稿)》中明确,用今后3至4年时间,在主城区只保留部分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发展都市型工业及总部经济的工业用地,其他工业企业一律向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转移。到2007年底前,主城区所有污染企业都要完成搬迁,不宜搬迁的企业则实行关闭、破产或销号。目前市经委和环保局等单位已经列出第一批污染搬迁企业共21家,并初步完成了其中3家企业的搬迁或关闭方案。市财政每年2000万元奖励扩张性搬迁项目为了鼓励污染企业搬迁,文件还明确了相关奖励政策。土地存量资产公开交易的收益,是企业实施搬迁的主要资金来源,搬迁企业原址土地变现,一律实行公开上市交易。土地变现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的83%返还企业,对于“三联动”改制企业,先从其土地变现资金中扣除按原评估值进入改制成本部分,再从剩余变现资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后返还83%。市财政还计划在2005年至2008年间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对企业扩张性搬迁项目的奖励,实行早搬早奖、快搬多奖、逐年递减的奖励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