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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近两亿 一老总自首18名嫌疑犯落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9:12 东北新闻网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905亿元,超过“纳士塔”公司非法集资1.23亿元的金额,受骗群众涉及吉林、辽宁和安徽3个省共5500多人,引起公安部的高度重视。5月12日,看到警方逐渐缩小的包围圈,涉嫌非法集资的“新同舟”公司法人代表杨皓翔到吉林市公安部门投案自首,不久,操盘手等18人也被警方设计抓获。近日,杨皓翔和操盘手等19人被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批捕。

  老总自首 为保安全

  “‘新同舟’可能涉嫌巨额非法集资。”今年上半年,当有大连群众向当地媒体反映此事后,大连市的新闻媒体很快对此事进行了报道。5月10日,国家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和吉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相继向吉林市公安局发出通知,要求迅速查办“新同舟”公司杨皓翔涉嫌非法集资一案。随后,吉林市警方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

  经侦查,警方了解到,“新同舟”公司共有三家公司,分别是吉林市新同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贸公司)、吉林市远东旅游船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东造船)和吉林市新同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法人代表都是杨皓翔。作为“新同舟”公司的母公司,工贸公司是杨皓翔于2003年10月14日从刘某等人手中转让而来的,主要经营五金交电、服装百货、建材、木材等。远东造船和投资公司是杨皓翔以工贸公司的发展需要,采取虚假注册的方式成立的。此后,“新同舟”公司在吉林市、长春市、沈阳市、延吉市、大连市、辽阳市以及安徽等地非法集资,涉及群众多达5500多人。

  5月12日,面对公安机关日益缩小的侦查范围,看着公司账面上仅有的几百万元,欠“股民”的集资款已近2亿,“股民”返还本息的呼声越来越高,为了自身安全,杨皓翔到吉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投案自首。

  杨皓翔投案自首后,吉林市警方让杨皓翔召集其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开会,将正在吉林市各地活动的投资公司总经理罗洪芬、投资公司主要负责人王玉萍以及操盘手孙玉兰等18人召回公司总部。这18人刚一踏进公司大门,就被民警一举抓获。公安机关追缴现金1000多万元,扣押办公用房、汽车等物品折合人民币300多万元。

  老总曾被判刑5年( 新文化报) [编辑: 孙鹏]1

  今年51岁的杨皓翔,曾用名杨光,大专文化,家住在吉林市。2000年,他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出狱后,杨皓翔认识了刘某。2003年10月14日,刘某将工贸公司转让给杨皓翔。2003年11月,杨皓翔经过积极运作,在吉林市工商局注册成立了远东造船,注册资金112万元,是国家评估的中外合作项目。

  远东造船的架子虽然搭建起来,但公司资金运转问题却深深困扰着杨皓翔。为了迅速筹集大量运营资金,2004年1月份,杨皓翔背着外方,偷偷地搞起了非法集资。

  2004年3月18日,杨皓翔用非法集资所得的部分钱款购买了位于丰满区小白山乡鸡冠山村的4间房及邻近土地,又拿出60万元现金,将工贸公司注册资金增至311万元。但自从该公司到了杨皓翔手中后,就没有正常运作过。

  眼看造船公司资不抵债,2004年6月,杨皓翔以虚假验资的手段,成立了投资公司,由罗洪芬出任总经理。实际上,这家号称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实际注册资金只有77万元。

  非法集资 涉及三省

  从非法集资中尝到甜头的杨皓翔,伙同罗洪芬、投资公司主要负责人王玉萍等人,以开发新项目和发展合资企业造船厂缺少启动资金做幌子,向参加集资的群众承诺10%左右的高额利息,利用以投资公司为主的“新同舟”三家公司,分阶段大量非法集资。他们又找来专做传销的白延荣、张宏、孙英凤等人为操盘手,不但拉拢吉林市居民入股,还把集资的触角伸到吉林、辽宁、安徽三省。

  为了调动操盘手的积极性,在集资过程中,杨皓翔承诺操盘手的集资提成为22%。他们将投资公司划分为本地和外地两个吸储市场,设立了11个部,先后在长春、吉林、延吉、沈阳、大连、辽阳以及安徽等地大规模非法集资。

  许多群众由于找不到赚钱门路,又急于想暴富,便把自己多年的积蓄甚至养老钱全部交给了操盘手,想让手头存款迅速“增值”,有的人甚至借10多万元参与集资。(新文化报)[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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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调查,在“新同舟”公司涉案的1.905亿元非法集资款中,有1740万元被“新同舟”公司使用,其中700多万元用于远东造船一、二期基础建设,500万元用于注资开发吉林市新同舟水上娱乐城,140万元用于购买办公用房和车辆,100万元用于公司日常开支。其余为资金亏空,主要是支付了22%~25%的代理费、7%~10%的月利息以及其他非法经营活动。

  据杨皓翔交代,到案发为止,造船厂仅制造了351艘12米以下的小型旅游船,卖了102艘,回款仅为60多万元,全是赔本销售。而仅代理费一项,该公司就支付给大小代理人3600万元。

  “只要参与了非法集资,想返本付息那是天方夜谭。‘股民’不要再相信我了,我对不住他们啊!”最后,杨皓翔低下头痛苦地对办案民警说。本报记者彭志军

  “纳士塔”非法集资案

  2004年6月30日,吉林市公安部门破获了吉林纳士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非法集资1.23亿元的特大案件。据了解,这是吉林市建国以来最大的非法集资案。今年6月10日,“纳士塔”案件一审宣判,刘国民等3名主犯被判处死刑,另有2人被判无期徒刑,其他18人被判处15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新文化报)[编辑: 孙鹏]

  3(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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