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违法案 郑州通报11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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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9:28 东方今报 | ||||||||
记者 王献军 今报讯 今天是第15个全国土地日。昨日,郑州市政府通报了今年查处的11起严重土地违法案件: 管城区郎庄村村民刘国合等5人,分别与他人私签用地协议,将本村、组730余亩土地
郑州发祥铝业有限公司取得登封市一块面积为134.84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登封市恒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恒晟公司已开发商品房11栋,并已向社会公开售房); 新密市原下庄河村人禹秀峰,非法占用土地61亩,建设机砖场; 荥阳市唐垌村村民唐军良,占用该村耕地8.74亩建设加工厂; 新郑市李垌村村民李保贵、李俊亮,占用该村耕地11亩,非法取土;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占用巩义市北石村耕地21.3亩,用于拌和石料沥青; 河南宝树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中牟县徐庄村22.14亩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后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建设,使该宗土地闲置3年零5个月; 中原区大李村村民李卫生,占用耕地9.87亩,用于非农业建设; 河南省工业学校家属院居民郭玉峰,占用二七区刘寨村基本农田2.97亩,进行非法建设; 金水区大河村村民王小菊,占用该村耕地22亩建设厂房;惠济区南王村村民孙大力,占用该村基本农田14.31亩,非法取土。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