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为限时回复舆论监督制度加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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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9:51 新桂网 | ||||||||
新桂网浙江德清县建立了新闻媒体监督反馈服务中心,凡是被媒体批评报道的,中心在把问题反馈给有关责任乡镇和部门后,有关乡镇和部门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回复,能解决的原则上在24小时内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据人民网6月25日报道)。 德清县的这项制度,真正形成了操作性极强的舆论监督办复机制。凡是涉及本县的批
限时回复制度,还将强力扭转对待舆论监督的态度。过去,不少干部对待新闻批评总是“一躲二怕三推”,认为批评报道是揭丑,是为本地抹黑,有的甚至打出了“防火防盗防记者”的口号。限时回复制度,将逼着各级干部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从原来害怕舆论批评转变为积极应对。 一般情况下,被媒体曝光的事件是在多次经过正规的解决渠道后,没有能够获得解决,矛盾聚集到一定的程度,才被媒体揭露。一旦被媒体曝光后,不能积极应对,正确疏导,只能使矛盾越来越复杂;如果采取封、堵等手段,又将适得其反。正如德清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干永福所说:“对于媒体监督关注的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及时沟通,及时化解,会引起更大的麻烦。” 德清县限时回复舆论监督制度,可以看作是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制度化的良好开端。为这项制度加油,是期望该县能够不折不扣地将这项制度坚持下去,同时,也希望类似的制度能够在更多的地方生根发芽。 湖南 谢茂明 作者:谢茂明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