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8月实施新《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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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0:29 江南都市报 | ||||||||
为提高计量器具产品质量,使消费者尽量避免遭受短斤少两的损失,江西省将从8月1日起实施新《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新《办法》共计6章25条,规定凡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申请型式批准。型式批准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器具的型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而进行的行政许可活动,包括型式评价、型式的批准决定。
质监部门对企业随意变更已经批准的计量器具型式的行为,将依据计量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夏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