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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是打工子弟学校的“心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0:49 光明网

  张麑

  6月7日,温家宝总理亲自给来京务工人员子女、北京市海淀区北坞小学六年级的学生汪婧回复了信件,打工子弟学校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案例

  案例

  一

  台京学校校长刘运贵来自河南,以前曾经做过代课老师,语文、数学只要是能叫得上名字的课,刘校长几乎都教过。虽然刘校长在来京之前没有什么管理学校的经验,不过毕竟从事过教育,管理起学校来也是得心应手。

  案例

  二

  冯广娟老师毕业于河南某师范院校,拥有大学本科学历,目前在台京学校教初中二、三年级的英语课。在台京学校有3位拥有本科学历的老师,两位英语老师和一位历史老师。到今年9月,将有8名老师完成专升本的课程,拿到本科文凭。

  学校:看中的是打工人员子女就学的市场

  第一题的数据显示,打工子弟学校绝大多数均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办学,属非法办学。作为北京市城乡结合部的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已达十余万人,流动人口子女也已达万余人。由此可见,解决打工人员子女就学是个大市场,很多办学者就是看中了这个市场。办学者除前期租借、改建一批简陋教室,置办破旧的课桌椅外,几乎没有太多的投入,如招100多名学生,一般一年下来就能赚上万元。

  很多学校不要说师资没有很好的保证,就连最基本的教学设施都不符合要求。校舍用房许多是在城乡结合部,或盖上简易房屋做教室使用,或租用民房搞教学,或租用厂房经过简单改造,打隔断,分成一个个独立的教室。一名正在打工子弟学校上学的学生告诉记者,他们的教室冬天冷、夏天热,而且光线、通风都不好。某打工子弟学校五年级学生小王说:“我们学校的活动场地是黄土地。不刮风时,我们活动都四处起尘,赶上下雨,教室四周都是黄泥,无法下脚。”

  有的学校活动场地是租用单位的停车场,路面是坚硬的水泥路面或沥青路面,学生在上面活动很容易受伤。

  非法办学现象如得不到必要的管理和疏导,将难以控制。按照北京市的规定,在北京市举办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类学校,必须经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否则一律视为非法办学。这种现象如果不能及时采取对策,必然出现蔓延、扩大趋势。

  分析

  教师:近一半没有资格证 学历普遍偏低

  第二题的调查结果显示,在打工子弟学校有44.54%的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打工子弟学校聘请的教师中,绝大多数是外省市的教师,极少部分是北京市各区的中小学离退休教师。

  第三题的调查结果表明,打工子弟学校的教师主要是中专和高中毕业,大学专科毕业生很少,拥有本科学历的更是凤毛麟角。北京市石景山区现有打工子弟学校16所,在校学生9562人,教师366人。这366人中拥有本科学历的只有8人。

  教师没有专业资格,学历偏低,这些造成打工子弟学校的教育质量很难达到规定的要求。这些学校的老师很少有在教育方面交流的机会,也不太了解当前教育科研的发展情况。某打工子弟学校的刘老师说:“我们老师全都是待在自己的学校里,没机会和其他学校的老师进行交流。”刘老师的学历不是很高,她坦言教小学还可以,对于中学的某些课程,她“心里也没底”。

  管理者:缺少专业人员和必要的办学经验

  从第五题和第六题的调查结果来看,虽然大部分打工子弟学校的办学者曾经从事过教育,但是只有三分之一的人担任过校长职务,大部分人根本没有管理学校的经验。

  对于教师的能力考察和使用完全是由打工子弟学校的办学者说了算,他们认为胜任的就留用,认为不能胜任的就不聘用。聘用工作缺乏科学、规范、合理,完全是个人说了算。

  由于外来人口自办学校的校长普遍不具备校长任职的基本条件,因而造成学校管理相对混乱。大多数学校没有基本的管理制度,随意性较大,往往是校长一个人说了算。很多学校只开语文、数学等主课,而课程计划、规定的其他副科,则根本不开或形同虚设,而且都无专任教师,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素质的提高受到了很大影响。这些学校几乎不对学生开展德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甚至有学校把“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作为校训张贴在校门口。国家的教育方针在这类学校中难以得到全面贯彻。不过有少数学校的办学者虽不完全具备校长任职条件,但由于本人具备教师资格或在原户籍地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因此管理明显好于那些没有从事教育工作却担任校长职务的学校。

  由于教学管理不够规范,打工子弟学校还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一是使用教材不统一。各校根据教师的来源,确定选择不同的教材,有的学校用教育部统编教材,有的学校用当地省市自编的教材,还有的学校因聘用的北京离退休教师较多,就使用北京市教材。二是收费标准不统一。由于打工子弟学校没有纳入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中,从总体上看,收费较公办学校要低,但也不够平衡,每学期收费多的学校达到500余元,收费少的学校只有300余元,收费悬殊较大。三是办学目的不统一。通过调查了解,在北京市石景山区的16所学校的办学者,只有少数人是从不让这些打工人员的子女失学,为国家培养有用人才的目的出发办学。大多数还是看上了这个“市场”,想通过办学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

  建议

  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科 杨铭华

  当前,解决打工子弟学校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要解决师资问题要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符合打工人员办学的办学标准和审批办法。从目前全国各地管理此类学校的经验看,加强管理,以立法的形式规定外来人口自办学校的具体办学标准和审批程序,是当前最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一些地方好的经验是:“考虑这类学校的办学特点和有限的条件,比照正规的社会力量办学的设立条件酌情放宽,适当降低要求,”但必须明确“无论哪种形式的简易学校,都需要予以规范管理”。我个人认为,北京市在制定打工子弟学校办学标准和审批办法时,在校舍、场地、设备、规模和办学经费上,可以比公办学校办学条件低,但要能保证学生和教师的安全,要能开齐、开足主要课程,能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在干部、教师、职工的资格上,要严格按照北京市规定的基本标准,在办学方向、教育原则、教育内容和方法、学籍管理等方面提出必要的要求。

  2.对现有打工子弟学校进行规范性管理。“按照‘服务好、管理好、总量控制好’的原则”,对在规定期限内主要项目能达到规定办学标准,又符合办学要求的学校,由区县予以承认,发给其办学许可证;对不能在期限内达到规定的办学条件标准或不符合办学要求的学校,坚决予以取缔。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承认其办学合法的学校,可以通过派员进校等各种不同的方式加强对学校的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其办学质量,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给予必要的适当的人力、物力支持。

  3.充分发挥公办学校主渠道作用。通过布局调整,来设立专门接收打工子弟的学校,或在公办学校中设立打工人员子弟班等多种形式接收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严格按照不超过物价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借读费和杂费,对极个别家庭困难的学生要实行减免借读费、杂费政策。可依据实际情况在不同地区制定不超过北京市物价局规定的借读费、杂费标准,可制定减免借读费、杂费政策,学校可灵活采用按学期或按月收费办法,公办学校班级有名额、学生有正当的借读理由,可以随时插班、转学,可以实行先入学、后补入学手续的方法,方便学生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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