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香玉艺名之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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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4:06 新民晚报 | ||||||||
解放日报陈百玲是谁?无人知晓。小香玉是谁?无人不晓。其实小香玉是陈百玲的艺名,是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为这位孙女起的,希望她能够继承常派艺术,并发扬光大。 常香玉已经作古一年了。一年后的今天,她的一份遗嘱公布天下,遗嘱中说:“决定从今日起,收回陈百玲对小香玉这个艺名的使用权。原因是孙女陈百玲没有将常派豫剧表演艺术继承和发展下去,小香玉这个艺名,对她已经名不副实。”
发生在小香玉身上的事,是常香玉坚守的一种观念的延续。小香玉艺名之争,说到底就是传统戏曲的继承和创新之争。平心而论,在普及豫剧这一点上,小香玉确实功不可没。她把豫剧唱段歌唱化、娱乐化,一曲“谁说女子不如男”,使豫剧走出中原,走向全国;使许许多多的年轻人都通过小香玉,知道了豫剧和常香玉。 但是,豫剧事业的发展,只有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创新。现在,小香玉出名了,成为一个享誉全国的文化品牌,理应发挥自己的品牌效应,在发展豫剧事业方面作出更大贡献。我想,这也是常香玉立下这份遗嘱的初衷。既然小香玉不肯放弃这个很响亮的艺名,那就应该努力使小香玉名副其实。 (吴为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