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无国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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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4:50 法制早报 | ||||||||
NO.1康健、傅强高桥融等 中国律师风云榜2004·6·20 代理案件:6月23日,声援刘连仁案的中方律师——日本掳役中国受害劳工法律援助团成员北京方圆律师事务所律 师康健、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强和刘焕新(刘连仁被掳
2000年9月刘连仁谢世后,其子刘焕新接替了诉讼,本案的另一主角是200多名日本律师。从2002年5月 28日至2004年10月26日,刘连仁案二审期间,以高桥融律师为首的200多名日本正义律师与日本政府展开12次 交锋。 上榜理由:这一周,远在东京宣判的刘连仁案让国人牵挂,“如果胜诉,这将是民间劳工索赔诉讼在二审中惟一获胜 的案子”。然而,当强权战胜人权、法律、正义之时,他们无疑却更是我们的英雄:康健律师、傅强律师以及高桥融为首的2 00多名日本律师。 一边是正义、一边是祖国,高桥融等日本律师选择的艰难和痛苦不言自明。 为中国、中国人讨还公道、正义、尊严,与中国律师一起并肩作战的外国律师,我们将最高的敬意献给他们的理由是 ,他们实践了“正义无国界”。 NO.2袁裕来四律师上书国务院 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 案件:6月19日,袁裕来、刘子龙、姜彩熠及谢惠定等四名律师联名书写的《建议审查书 》速递国务院,建议对《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第7条第1款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详见13版) 上榜理由:法制建设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与任何新事物一样,都有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在我国,构建法制体系时间 还很短,很多法律条款还较粗放,还需要在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逐渐完善,使之走向健全。律师在这样一个时期,有着很大 的作为空间。 律师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众多的司法实践活动,有更多的机会发现法律的空白点和相抵触部分,积极的谏言不仅能改善 自身的执业环境,而且对推动国家的法制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NO.3田文昌杨秀珠系列案之余小唐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6月23日,备受关注的外逃贪官杨秀珠系列案取得新进展。涉案者、温州建设集 团公司原总经理、温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余小唐,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而成为系列案中第一个被判死刑者。 上榜理由:田文昌系国内知名律师,曾经为大邱庄禹作敏、云南李嘉廷,以及“荷兰村”案当中的杨斌等人担任代理 律师。 NO.4杨 明 《通知》没越位比较合理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点评事件:中央政府针对房地产市场发出的多道调控“金牌”,地方政府积极响应。 6月15日北京市建委对外发布的“贯彻落实稳定房价意见通知”中,要求实行认购实名且网上备案以及7日内须签 订预售合同的制度,将逼迫房产投机者退出市场。 上榜理由:6月24日,杨明律师在《新京报》发表看法,认为购房者认购房产7日内不签订合同,认购无效。采用 实名制购房除去可防止开发商虚报实情,遏制炒房外,还可以进一步明确个人购房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在此之前对于免收 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个人自用、惟一居住用房住满五年后转让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没有实名制的话,根本无从调控,且 不好操作,因此导致之前的征税流于形式。 NO.5 刘朝旺 无偿为任文辉辩护 河南裕达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6月18日下午3时,任文辉的弟弟任文翔经过认真考察和分析,选择了河南裕达律 师事务所为任文辉进行法律援助,与该所主任刘朝旺正式签下了律师委托书。 任文辉案见报后,该所立即组织40余名律师详细分析了相关报道,并几次召开“任文辉案分析会议”,在“吃准任 文辉案办得确实存在众多瑕疵,任文辉依法理应被宣判无罪释放”后,遂作出了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 上榜理由:继佘祥林案之后,媒体曝光了一批有代表性的冤案,除了刑讯逼供之外,律师当年的辩护意见基本没被接 受也是不争的事实。在很多律师不接刑事案件的同时,仍有一批律师坚守在刑事辩护的舞台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