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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叹大学生沦为“江洋大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4:51 扬子晚报

  从放黄色录像到高科技盗窃,28岁的李某从一名重点大学的大学生沦落为一名“江洋大盗”,盗窃金额达到30余万元。26日,李某被沈铁警方移交给大连警方。

  6月21日21时许,沈阳铁路公安处沈阳北站派出所刑警,在沈阳北站三站台抓获一名扒窃旅客手机的犯罪嫌疑人。男子自称“张某,21岁,住吉林省德惠市天台镇”,与当地公安机关电话核实,确有其人。警方处以该男子15日行政拘留。但民警很快发现,该男子的作案
手法十分熟练,“只要用一把刀片划破衣兜后,就能将手机偷走,而且经常戴着手套盗窃。”经进一步审理,民警很快查实男子报的是假名,真实身份为李某,28岁,吉林省德惠市大青嘴镇大青嘴村人,所报的假名为盗窃团伙中的另一人。

  据悉,李某在1996年考入长春某重点大学机械电子系。大二时因在校内打架斗殴,并有多门课程不及格被学校开除。但其并未离校,而是租下学校附近的一个录像厅,长期多次聚众播放黄色录像,最多时达150余人,后被判刑1年;1999年9月因盗窃被长春市南关区公安分局劳教1年;2001年8月因盗窃被长春铁路公安处劳教3年;2004年4月因盗窃被哈尔滨铁路公安处劳教3年。2005年2月在齐齐哈尔铁路劳教所劳动时外逃。脱逃后,他流窜于沈阳、大连、吉林、哈尔滨等地车站、列车和居民小区疯狂进行盗窃犯罪活动,仅手机就达20余部,销赃所获钱款全部挥霍一空。

  今年3月间,在吉林德惠一网吧,他结识了张某、“小微”、唐某。4人相约到大连市“大干一场”。他们采用白天钻楼道窗户等手段疯狂作案,仅于4月21日在大连市沙河口区彩虹园小区入室盗窃一起,就盗得案值人民币15000余元财物。

  这时,李某觉得这些人作案手段“一点科技含量都没有”,就决定单干,于是他在吉林通过一些“朋友”,用7000元钱购买了2把进口开锁器,进行技术开锁盗窃,并屡试不爽。他共在各地盗窃现金、首饰、贵重衣物等,估计涉案价值30余万元。目前,李某已移交大连市沙河口区公安分局审理。(据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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