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规范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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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4:53 中国环境报 | ||||||||
为让普通百姓广泛了解有关土地法律、法规,积极举报土地违法行为,建立公开的土地违法立案标准,使土地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日前印发了《土地违法案件立案规定》 (以下简称为《规定》),对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流程及立案标准等均做出明确规定,以期强化对土地执法行为的监督。
《规定》要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土地违法案件予以立案:有明确的行为人;有违反土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事实;依照土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属本部门管辖和职责范围内处理的。 《规定》要求,对受理的土地案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受理后5天内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在10天内填写《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10天内告知交办、移送案件的单位或举报人;对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或不属于自身管辖的案件,应当在10天内将举报信函或笔录移送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处理的机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