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重点扶持苏北困难地区乡镇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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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5:05 扬子晚报 | ||||||||
苏北地区乡镇卫生院改革如何推进?省卫生厅、省财政厅今年首次联合发文,对苏北乡镇卫生院改革提出指导意见。根据省政府要求,省财政今年将对苏北困难地区的300所乡镇卫生院进行重点扶持。 据悉,苏北乡镇卫生院改革“指导意见”是根据国家关于农村卫生改革的指导精神及苏北地区的实际制定的。其主要内容为:
每个建制乡镇原则上只保留一所政府办的卫生院。乡镇区划调整后多余的卫生院要进行资源重组或改制,可通过兼并联合、合作经营、改为民营等多种形式转为医院、门诊部、诊所等。 积极推进政府办乡镇卫生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改革,探索合作经营、纵向合作、连锁经营等形式的运行机制改革。抓紧落实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2005年底,基本完成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等划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工作。 加强和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规范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价廉、优质的医疗服务。推行以县为单位大宗药品公开招标采购,降低药品成本,解决农民“看病贵”问题。 提高乡镇卫生院技术装备水平。根据省政府要求,2005年省财政对苏北困难地区设备条件较差且基本完成改革与规范管理任务的300所乡镇卫生院进行重点扶持,每个卫生院平均投入50万元,用于基本医疗设备的购置。与此同时,省卫生厅对困难地区乡镇卫生院选拔的1000名主诊医生进行集中培训,切实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水平。(蒋廷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