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坪地街道城市化转地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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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7:07 深圳晚报 | ||||||||
龙岗区坪地街道城市化转地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尚未发生一起投诉事件 四条妙计
第一计,党员干部表率带动 第二计,领导主动上门说服 第三计,先易后难逐一击破 第四计,灵活操作皆大欢喜 本报记者董谦通讯员刘海燕报道日前,坪东社区顺利完成了适当补偿地块的测绘、确权、查丈、清点、评估以及清苗清点等工作,共清点青苗8026棵、查丈面积39万平方米,建筑物268个,涉及补偿对象31户。这意味着龙岗坪地街道的城市化转地的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任务繁重迎难而上 根据龙岗区的安排,坪地街道转地总面积为43.35平方公里,其中,属适当补偿范围用地626宗共8.04平方公里,转地任务相当繁重。但是,坪地街道各级迎难而上。该街道早在2004年底及时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黄凌同志为组长的城市化转地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了一批精干人员组成转地办。此外,街道还高标准配齐办公设备,专门抽调5台车辆供转地办使用。 坪地街道将城市化转地工作列入每周的街道书记碰头会、主任办公会的主要内容进行部署,并列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重要督察事项,及时跟踪督促。自转地工作开展以来,街道四套领导班子、各单位干部100多人,纷纷深入到山头田地开展转地工作,做到“共包干、同上班、齐负责、互配合”。街道领导、科级干部以督导组的身份和居委会干部共同包干所在社区转地任务,共同作为转地考核主体。并要求与转地工作人员同时上下班,一同上山清点青苗、查丈土地,共同在清点表格签字确认,一齐对清点结果负责,做到相互帮助,密切配合。 另外,该街道转地时刻不忘纪律,街道纪工委为转地人员定了“三不准”的规矩:一是不准接受业主果农吃请;二是不准收受业主果农“红包”;三是不准虚报青苗数量、规格,确保坚持原则、严格纪律,维护了国家和业主的合法利益。 尚未发生投诉事件 据了解,坪地街道自从转地工作开展以来,还没有发生过一起业主对于土地清点的投诉事件。 该街道转地办介绍说,主要是因为他们把握好了四个原则和程序,因此每一个被清点对象对于他们的工作都是心服口服。首先是先清理后清点的原则,进场清点青苗前,先对现场进行勘察,如发现有疑似抢种现象时,及时请所在社区和农林部门作鉴定并把抢种的果树清理完毕后,才进场清点果树。然后是专家鉴别原则,遇到清点人员与业主对果树品种年限和山坡度有争议时,请农林和规划等部门专家作出鉴定,给业主一个明白。第三是联签原则,清点青苗时,除要求业主和所在社区干部在场外,还要求业主、转地办人员、评估人员、测绘人员等现场联合签名确认,对清点结果负责。最后是复核原则,青苗清点完毕后,评估公司还要对清点结果再次作严格的复核,并当日入档保管。 作者:本报记者董谦通讯员刘海燕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