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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西江和北江防汛Ⅰ级应急响应的结束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7:28 金羊网-羊城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驻粤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省广大干部群众:今年6月份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出现持续高强降雨天气,各大江河水位急剧上涨,西江流域发生了超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为抵御洪水灾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6月23日,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西江和北江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宣布我省西江和北江进入防汛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全省进入紧急防汛期。紧急动员令下发后,在
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我省各级党委、政府与全省人民和驻粤部队、武警官兵紧密团结,万众一心,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工作,保卫了西江、北江沿岸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至6月26日15时,北江大堤全堤段、西江控制站高要以及大部分站点均已退出警戒水位;珠江三角洲各主要潮位站水位也已全面回落,我省抗洪救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未来两天,我省无大范围的强降雨,江河水位将继续回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当前我省雨情、水情和工情的实际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2005年6月27日上午8时结束西江和北江防汛Ⅰ级应急响应。同时,为做好下一阶段救灾复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防汛Ⅰ级应急响应的结束,并不是抗洪工作的结束,各地、各部门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继续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扎扎实实抓好各项防汛救灾复产工作。二、各地、各部门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并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要认真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密切监测,有效防治,严防灾区出现疫情,确保灾区稳定。三、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工程设施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险情,防止江河在退水阶段出现堤、坝崩塌,造成新的险情;要积极做好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抓紧恢复交通、电力、通讯和供水等生命线工程;对水毁村庄和房屋要科学规划,抓紧重建。四、各级人民政府要确保救灾资金落实到位,同时要发扬自力更生精神,积极恢复生产和开展自救,提倡社会救助,万众一心,克服困难,夺取灾后重建的全面胜利。广东省人民政府2005年6月26日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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