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公证法草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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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21:2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27日电据新华网报道,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7日在分组审议公证法草案时认为,公证是构建社会诚信的一项重要行为,制定公证法,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预防纠纷,维护民商事活动的正常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的公证法草案,认真吸纳了上次审议中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公证机构的设立原则、公证机构可以办理的具体事项、公证员的年龄、公证协会的职
许多委员认为,公证法是一项国际通行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公证工作对于预防民事纠纷、调节民间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制定本法非常必要。草案对部分内容的修改,符合实际情况,也有利于依法规范各项公证行为。 关于公证机构的性质问题,草案中没有具体规定,一些委员认为,明确公证机构的性质,对于规范公证制度至关重要,不能回避。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目前存在着不同意见,要抓紧研究。此外,不少委员还对草案中公证员的年龄上限为65岁的规定提出意见和建议,他们认为从事公证事业的公证员,年龄大一些,经验也更加丰富,应进一步适当延长年龄上限,或者不设年龄上限。 | ||||||||